“对了阿大,我们命莲之人应该可以相互间串门吧?”
阿大有些无语地望着叶凡,他从未见过如此胆大妄为的命莲之人。
以往的命莲之人,哪个不是安安心心地待在命宫修炼,谁会想着去串门啊!再说这有意思吗?
“回主人,没有这方面的特别要求和限制,主人想去的话,随时都能去,前提是其他命莲之人准你进宫。”
叶凡微笑点头,只要能进就行,起码白若芸等人的宫殿他能进,他的想法很简单,既然自己宫殿拥有储存经验光球的能力,那其他宫殿应该也有吧!
要是挨个转一遍,那突破境界的速度还不直线飙升?
当然,现在叶凡还不敢瞎出去乱跑,毕竟这里可是那什么灵墟子的地盘,各路仙尊更是多如牛毛,他才刚刚踏足仙尊境一转,稳妥起见还是再苟一段时间为好。
随后,叶凡一把将自己暗之命宫的大门退开,想要以此来吸引更多的强者过来围观。
可惜的是,拥有暗属性的人本就不多,所以来叶凡这暗之命宫的人也不多。
可以的话,大家还是想要契合自己属性的道果,比如白若芸那的冰之道果,张小鱼那的金之道果,青墨那的风之道果等等。
“哇!竟然还有男性命莲之人,长见识了。”
一些稀稀疏疏的人从叶凡命宫外路过,看见叶凡立时惊为天人,但大家仅仅只是惊讶,并没有多少停留。
“别看了,需要暗属性道果的修士太少了,更何况还是一个大男人,我们还是去看那些大美女比较养眼。”
“说的也是。”
叶凡嘴角一抽,啪的一下将命宫关了起来,离开了命宫。
虽然知道叶凡这个命莲之人的修士不多,但因为他是男性这个特点,还是被很快传扬了出去,一些好奇人士甚至成群结队来到暗之命宫前,想要一睹芳容,是一睹帅容。
除了这些无聊之人外,一些真正需要暗属性道果的人也悄悄朝叶凡的暗之命宫前进。
暗属性,一直被修士认为是最不齿的属性,因为与暗属性配套的功法和武学,基本都是与隐匿和暗杀为主,很多人觉得拥有这个属性的人就是小人,是小贼,难登大雅之堂。
实际上,他们是惧怕拥有暗属性的强者,所以才变着法子地打压,不希望这类拥有稀少暗属性的强者成长起来,成为他们的噩梦。
在天命界就有这样一个组织,他们叫暗影之刃,人数不如其他势力,但每一个拥有暗属性的人都相当的恐怖。
可惜,作为天命界唯一拥有道果的道宫,却从始至终都没有卖过一颗后天道果给暗影之刃,哪怕暗影之刃给出了十倍百倍的价格都不卖。
要不是暗影之刃有几位缔结了先天道果的神尊撑腰,恐怕灵墟子早就出手将其灭了。
毫无疑问,暗影之刃这个组织,将成为叶凡第一批最忠实的信徒,也有可能成为最阴狠的一把利刃。
此时此刻,在暗影之刃的内部,刚刚开完会议的他们准备搞小动作了。
“暗之命宫是我们暗影之刃崛起的希望,绝不能让那些垃圾侮辱暗莲大人。”
“全部都有,将那些诋毁和嘲讽暗莲大人的家伙通通暗杀干净。”
“是。”
对于这件事,叶凡自然是不知道的,此时的他正打算前往真灵大陆。
至于方法,自然是从神龙烛荆那得到的,不是很难,但也算不上太简单。
想要利用超神通空间界障偷渡到真灵大陆去,唯一的法子就是找到一处与真灵大陆相连的地界,而这个地界就是死亡仙冢。
与此同时,我们的左中青左大帅逼现在已经在真灵大陆了,他身边多了一个神尊境的神魂老爷爷,这是他上次在大帝古墓中救出的。
他能来到真灵大陆,也是全靠这位老爷爷的帮助。
自从诸葛南星与小酒被不知名的力量吸走以后,他也从这位神尊境老爷爷口中知道了莲、兰、竹的事。
他自然也有想要实现的愿望,所以他也要争取一下。
此时此刻,左中青正在夺取第二根命竹,这个手法是神魂老爷爷交给他的,有点类似白衣人夺取蓝筱步命莲的手法。
唯一的区别是,被夺取命竹之后的命竹之人不会死,而是变成一个毫无修为的废物。
左中青的强大毋庸置疑,他冷漠望着已经呆滞的命竹之人和被他废掉的契子,单手托着一根红色的火竹。
“不要怪我,要怪就怪你拥有命竹。”
说完,左中青收起火竹,朝着第三处拥有命竹的地方急掠而去。
左中青离开后不久,数位强大的帝尊也出现了,他们望着已经失去命竹的女子,神色愤然。
“可恶,这家伙下手真快,他是如何精准知道命竹所在地的?”
左中青来到一处风景秀丽的山谷,他对胸口挂着的玉坠问道:“师父,可是在这里?”
下一刻,一个仙风道骨的老爷爷飘了出来,他指印轻扣,一个八卦图出现,上面有着玄奥的道纹闪烁。
“不错,金之命竹就在这里。”
左中青点了点头,朝着这个秀丽的小山谷闪了过去。
海神宫,叶凡交代杜小诺好好看家不要乱跑后,朝着死亡仙冢出发了。
死亡仙冢顾名思义,这里面埋葬的全是仙人墓冢,这里之所以被称为禁地,除了拥有禁止飞行的道纹外,还拥有禁制使用精神力规则之力管控。
所以,不管你有多强,进去之后任何关于精神力的天赋神通和天赋领域都用不了,实力可以说是大打折扣。
虽然里面的宝物众多,但也不是什么人都敢进的,里面的强大仙兽会让你快速变成屎粑粑。
——砰!
叶凡一拳砸死一头仙尊境一转的仙兽,这还只是最低级的存在。
“拾取成功,经验+10兆。”
“......”
“不愧是禁地,虽然危险了一点,但经验值还是非常可观的。”
......
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