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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五十五章 唱腔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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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瞧你这点出息!陛下富有四海,会差你这点小钱?肯欠你钱,那是给你面子,还能真亏了你?臭小子,你没事就偷着乐吧——”

李世民哼了一声,不想看这厮死要钱的可恶嘴脸。

王子安直接都呆了。

还是第一次见,能把赖账不还说得这么清新脱俗的。

对不起,请不要给我面子——

王子安默默地吐了个槽,不搭理李世民那一茬。

“你以为皇帝跟你似的,没有一点心胸格局?知道什么是大局为重不?赶紧给我钱,就是大局为重——算了,这种国家大事,跟你这样的一个小商人就说不明白……”

李世民:……

嘿,你还跟我说不明白了!

不过,看在这臭小子即将为自己大赚一笔的份上,不跟他计较了。

高兴,就玩!

舒舒服服地往椅子背上一躺,二郎腿一翘。

“啥也别说了,马上就要发财了,今天咱爷俩必须先好好庆祝一下——你去整俩菜,待会好好喝一杯——对了,火烧肉和韭菜猪肉馅的水饺记得安排上,其他的你看着安排……”

嘿——你还学会点菜了!

王子安瞧着这厮那跟回到家的小样,忍不住翻了个白眼。

“有的吃就不错了,你还挺挑——”

说是这么说。

还是起身做饭去了。

话说,自从蹭到这厨神的厨艺之后,几天不亲自下一次厨,就觉得手痒——

就喜欢看各种食材,在自己手底下变成各色美食的滋味。

啊呸——

这个念头刚一想,就被王子安赶紧驱逐出脑海。

这个想法太可怕了,这是想要让作者改成回到大唐做厨师的节奏啊。

见王子安去做饭了,李世民开始背着手在王子安书房里转悠。

几天没见,书房里又多出几幅书画作品。

最后,他在一副名为《渔家傲*雪里已知春信至》的书画面前停住了脚步。

书画的核心是一副梅花,用笔秀俊颈健,布局严格紧凑,墨色淡雅,棱角分明,皲裂的树皮和细腻的枝条之间,以线描结构出细腻的花蕾,把梅花横溢斜出,而又妙趣横生的形态刻画的淋漓尽致。

旁边,还用一种古拙的字体,写着一首精妙的小词。

“雪里已知春信至,寒梅点缀琼枝腻。

香脸半开娇旖旎,当庭际,玉人浴出新妆洗。

造化可能偏有意,故教明月玲珑地。

共赏金尊沈绿蚁,莫辞醉,此花不与群花比。”

最让他无语的是,落款竟然是李清照!

李清照是谁?

这狗东西,当着别人的面,也就算了,现在自己在家画着玩,也搞这一套,自己骗自己很好玩吗?

不过,这副作品是真好啊。

可谓字画诗三绝!

当天晚上,送走李世民后不久,王子安回到自己书房看书的时候才发现,自己刚画的《渔家傲*雪里已知春信至》不翼而飞!

卧槽——

一想到,李世民临走的时候,那一反常态,步履匆匆的样子,王子安顿时无语。

这狗贼,又偷我东西!

于此同时,皇宫甘露殿。

李世民正得意洋洋地冲长孙皇后展示着自己的成果。

“观音婢,瞧瞧,我得到的这副字画怎么样?”

“不是我吹,这绝对是巅峰之作,放在市面上,万金难求的佳作。你看,这诗,这画,这字,相得益彰,妙不可言啊——”

李世民意犹未尽地看着眼前的字画,赞叹连连。

长孙皇后脸上也不由露出欣喜的神色。

“果然是绝世佳作,古拙之中,又有创新,尤其是这词,跟寻常那些艳丽奢靡绝不相同,反而可见清雅高洁之意——”

长孙皇后说完,忍不住指着上面的署名,好奇地问道。

“这个名叫李清照的到底是何人,竟然有这等才学造诣?”

李世民闻言,不由笑眯眯地摆了摆手。

“还能有谁?我们家那位宝贝女婿罢了——”

“子安?”

长孙皇后脸上不由露出一丝恍然的神色。

笑着嗔怪道。

“这孩子,就会搞怪,好好的大才子当着不好吗?你看看这,就没见他的作品上面重过名——用自己的名字不好吗?”

却见李世民神秘兮兮的一笑。

“这臭小子,年纪轻轻的就想着藏拙——这等才华,能藏得住吗?你放心吧,想藏拙,哪有那么容易?此事,我早有安排——”

说完,冲着外面伺候的女官招了招手。

“去,把这首诗也送过去——”

“作者的名字?”

女官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。

“老办法,换成长安侯——”

女官心中了然,捧着李世民刚刚誊抄不久的诗句,脚步轻盈地下去安排了。

长孙皇后不由哑然失笑。

“你这是要帮他出诗集啊?”

李世民得意地点了点头。

“这臭小子,正事不干,年纪轻轻地,天天就想着韬光养晦,这能行,怎么担当大任?”

说到这里,他老神在在地坐下来,抿了一口长孙皇后亲手做的参汤。

“我们这些当家长的,啥心都操着,真难啊——”

长孙皇后笑而不语。

不用说,自家这位二郎今天心情很美妙。

果然,又是一个美妙的夜晚。

一番雨疏风骤后,李世民心满意足的翻身下马,躺在柔软的被窝里,即将闭上眼睛睡觉的时候,好像想起了什么,忽然轻声失笑。

“观音婢啊,我觉得我们那位好女婿最近快要倒霉了——”

长孙皇后见他语气轻松,甚至很有些幸灾乐祸的意思。

不由嗔怪地轻轻拍了他一下,好奇地把脑袋凑过来。

“怎么回事,快说说——”

一阵窃窃私语之后,黑暗中想起长孙皇后的嗔怪声。

“你也真是的,也不提醒他一下,尉迟将军好像最忌讳人家提这个……”

“不用管,不用管,有我看着,出不了什么大事——再说,他们两个,谁收拾了谁我都开心,哈——”

……

王子安浑然不知道,自家老丈人在自己背后偷偷搞事。

小日子该怎么过,就怎么过。

早晨起来,拎着自己的两把大锤子,在薛仁贵仰慕惊叹敬佩的目光中,耍一趟擂鼓瓮金锤。

洗漱完毕后,就着新鲜出炉的小笼包,几碟精致的小菜,外加一碗豆浆,来一顿美味的早餐。

值得一提的事,如今的早餐,再也不是一个人吃了。

薛仁贵两口子和小道姑苏飞儿也跟着一起。

柳氏还算矜持,苏飞儿姑娘,从小在深山中长大的,虽然是个小傲娇,但吃起来哪里懂什么矜持?

两手接着小笼包,吃得小脸鼓鼓的,更只白嫩嫩的小包子似的。

“小苏苏,喜欢吃包子啊?这好办,回头我亲自给你做一顿狗不理包子,保你吃到停……”

正抱着包子猛干的苏飞儿瞬间动作凝滞,目光恼怒地抬起抬头来,眼神不善地看向王子安。

手中包子已经在跃跃欲试,眼看就要飞向王子安的脑门。

就连薛仁贵和柳氏也不由诧异地抬起头来。

这玩笑好像开的有点过分了啊——

王子安正说的高兴呢,忽然觉得气氛有异,顿时就说不下去了,有些茫然地抬起头来。

然后就看到了鼓着一双好看的大眼睛,气呼呼地瞪着自己的苏飞儿。

王子安:……

啊,这——

姑娘,误会啊!

望着小道姑,那胸脯挺得,波涛起伏,这都快要冲出衣襟了,最糟糕的是,那小手眼看着就要往剑柄上摸。

嘿,这小暴脾气!

动不动就想摸大家伙,这能行?

王子安二话不说,赶紧一把给揪住了。

“苏苏姑娘,误会,稍安勿躁啊——”

苏飞儿的小手,冷不丁被他握在掌心,下意识一抽,没抽动,再抽,又没抽动,一张俏脸瞬间涨得通红。

王子安只觉得触手温润,柔弱无骨,手感实在是太好了,于是下意识地就伸出小手指,轻轻勾了勾她那软乎乎肉嘟嘟的小手心。

天地良心,真下意识的。

“你,你快放手——都,都看着呢……”

声音细弱蚊蝇。

说着,苏飞儿还瞥了一眼薛仁贵夫妇。结果,这两位,眼观鼻,鼻观心,在那里一本正经地喝豆浆,正选择性失明呢——

薛仁贵两口子也很难。

师父和小道姑打情骂俏,自己能咋办?

放手?

放手是不可能放手的!

“我给你说啊,刚才说的狗不理包子,真的是一种地方名吃,皮薄馅大、口味醇香、鲜嫩适口、肥而不腻,嘬一口,满口鲜香——”

“你先答应我,别闹——”

王子安觉得吧,得先消弭了危险再说。

至于,还攥着人家姑娘的手呢,不重要,反正咱不是个小气的人。

苏飞儿耳朵根都快红透了。

但偏偏挣不开王子安的大手,只得又羞又恼地道。

“放手,我,我不闹——”

王子安这才意犹未尽地把人家小手松开。

真软乎啊。

“回头给你们做啊——”

王子安笑呵呵地拉开椅子,重新坐下,跟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。

“我,我吃饱了——”

小道姑落荒而逃。

啊,虽然做了无数的心理建设,觉得听从师父和师兄的安排,但事到临头,还是忍不住一阵慌乱。

“喂,苏苏姑娘,待会别走远了,我一会去逛街,记得保护我啊——”

“不要——”

苏苏小道姑,头也不回的逃西跨院去了。

薛仁贵和柳氏:……

师父,您能找个走心一点的理由吗?

王子安也不管他们,乐呵呵地把最后一口豆浆倒到嘴里。

“仁贵啊,你师妹今天家里有事,不过来了,你呢,没事别在家死读书,一张一弛,文武之道也,该带着媳妇出去溜达的就出去溜达溜达,长安繁华,不要轻易辜负啊——”

说完,站起身来,施施然地走了。

当侯爷真好,最起码不用自己收拾碗筷了。

苏飞儿还能跑到哪里去啊。

王子安这边一杯白开水还没喝完呢,就被自家师父笑眯眯地送回来了。

“好孩子,你反正也要嫁人的,你看,还有比这位侯爷更合适的吗?长得好,性子好,有才华,咳,还有可能是仙家子弟……”

然后递过来一个鼓励的眼神。

“乖——去吧,大胆一点——”

还能怎么办?

自家师父不争气,苏飞儿姑娘也很无奈啊——

磨磨蹭蹭进大厅了。

也不说完,抱着长剑,隔着王子安远远地,找了个座位坐下了。

王子安不由哑然失笑,施施然地站起身来。

“苏苏姑娘,走了,今天不看杂耍了,出去买点零食,我们去梨园听曲——”

苏飞儿一听,眼睛顿时一亮,虽然没有搭话,但身体却非常老实,抱着长剑,一声不吭地跟了上来。

早就听人说过梨园的热闹,终于可以去见识一番了。

唐朝的梨园,是市井娱乐的场所,吹拉弹唱,杂歌杂舞,表演什么的都有,甚至有些歌舞,还杂着一些对白,都有些类似后来杂剧的味道了。

而且,有意思的是,谁都可以上去表演。

如果有那位贵客,一时兴起,也可以上台表演,载歌载舞,与民同乐,大家也不会吝啬自己的掌声。

王子安去看过几次,觉得还蛮有意思。

虽然很想低调,但他们这个组合,根本低调不了啊。

男的,风度翩翩,俊美无俦,女的,虽然抱着长剑,还穿一身宽松的道袍,但曲线曼妙,摇曳生姿,走到哪里,都宛若一对璧人。

好在,王子安一身华服,手带扳指,腰间还挂着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的玉佩,装扮气度,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家的子弟,等闲之人,也不敢轻易招惹,倒也没遇到什么不开眼的闲汉恶少之流,上前找茬,然后当场打脸的狗血剧情。

唉,可怜的作者,又少了一次水字数的机会。

有迎客的小厮,亲自把两人迎到最前面的位置坐下,点头哈腰地送上瓜果茶点。

王子安随手摸出几十个大钱赏了下去。

小厮顿时眉开眼笑,伺候的更加殷切了。

“这位公子,夫人,您今儿算是来着了,我们园子今天来了一位舞剑的高手,那剑舞,耍的好看极了,保您不虚此行——”

虽然苏飞儿穿着道袍,但现在的达官贵人,家里女眷穿道袍出来的多了去了,所以,他一看苏飞儿貌美如花,又低眉顺眼乖乖地站在王子安身边,下意识就以为是王子安的妾室或者婢女了,直接称呼升格,夫人送上。

一般这时候,若真是妾室,都会有赏钱下来。

这些人也有这些人的生存智慧,知道眉眼高低,清楚什么样的客人可能会有油水可捞。

谁知道,这次有点失算,恭维完后,抱剑的美女霞飞双颊,神色间竟然有些羞恼,那里还敢多嘴,打着躬,一溜烟地跑了。

那狼狈的小样,瞧得王子安不由哑然失笑。

刚才那小厮走得太快了,不然他还真准备再赏他几个大钱。

梨园听曲,要的就是个心情,曲艺好坏倒是其次。一想到,今天又将有一大笔收入进账,某些人家可能要伤筋动骨,就忍不住心情大好。

王子安坐在这里,看着舞台上,时不时有人跳上去,载歌载舞地跟着乐呵一番,也不由来了兴致,随手招过远处伺候的小厮,低声吩咐了几句。

然后,施施然地站起身来,往舞台走去。

看他这一身装扮,就知道又要有贵人上去与民同乐了。尤其让人意外的是,这贵人长得剑眉星目,宛若玉树临风,故而,刚一亮相,就迎来一阵此起彼伏的喝彩声。

尤其是妇女,声音尤为热烈。

王子安站在舞台上,嘴角微微上翘,目光仿佛穿过了层层楼阁,望到了某个有趣的场景,嘴唇轻启。

一段名唱腔,悠悠然响彻全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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