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5章 主动请缨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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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不是天色已晚,牛见武都要去长安请求押送掌心雷去前线。

今天的伙食很好,许敬宗进长安仍没见到段纶,怀玉直接让韦思仁把领来的十五万钱,拿了五万出来借给神机坊,不要利息,算是兄弟衙门里的暂时救急,这笔钱拿去买菜。

怀玉派二杆子拿他的名贴去旁边段纶庄园,提出买些猪羊。纪国公府的庄园管事还记得上次来庄子上做客,然后他家牛就被迫打架打的一头撞树上死掉的那年轻武二郎。

知晓是家中阿郎的贵客,便很痛快的带着去挑猪挑羊。

二杆子也不客气,挑了两头猪两只羊,还在庄子上买上些蔬菜,价格也比较实在。

晚上于是便有炖肉还有骨头汤喝。

猪是黑猪,段家的猪跟此时多数家养的猪一样,属于放养,跟养鸡一样任在外面转悠,甚至每天还要赶到沼泽湿地里去拱蚯蚓吃草根,吃饱喝足了就在泥浆里翻滚睡觉。

这猪黑乎乎的不太好看,也不是很肥,但这猪怀玉觉得很天然,绝对没吃饲料更没瘦肉精,不过这么好的猪给那些不懂的家伙烹饪,却有些浪费。

这五花切成麻将块做红烧肉多好吃,那肘子炖啊,排骨适合红烧,梅肉蒸肉饼汤啊,里脊肉炒肉丝,猪头可以卤,猪耳丝别提多好吃,可这些家伙宰了猪,不仅把猪血就洒地上浪费了,

还把猪皮剥掉了。

没有皮的猪肉有什么好吃的?

他们居然要把皮剥下来做衣服做鞋子······

各个部位也不好好的分割,脊骨排骨连着里脊梅肉五花,都是一刀切。一头猪分成两半,然后一刀刀的切到底,再剁成大大的块,扔锅里就那么炖煮,既不淖水也不加姜葱料酒。

幸好怀玉抢了一刀肉过来,自己开了个小灶犒劳自己。

酱肉丝、回锅肉、红烧排骨、昆布烧猪脚、爆炒肥肠、溜猪肝、水汆丸子、蒜泥白肉、拆骨肉,可惜猪血被浪费了,要不那也是道杀猪名菜啊。

韦思仁本来是不吃猪肉的。

在大唐,哪個贵族吃猪肉啊。

猪肉那是贱肉,贵族们吃的是羊肉。

一头猪一二百斤,一只羊才五六十斤,但一只猪还没一只羊贵。

长安的贵族们吃羊,甚至还挑品种,以同羊为贵,这种羊是同州沙苑的选育出来的品种,肉质鲜美肥而不腻肉味不膻而且骨细而轻。

可今天怀玉没做羊肉,却抢来一大块猪肉,搞出了八道杀猪菜。

除了猪肉,今天没其它的。

韦思仁想着喝点小米粥算了,明天让自己随从去自家庄上弄两只同羊来吃。

“嗬,想不到这一块贱肉,在二郎手里倒是烹饪出这么多花样来啊?”

昨天还冲怀玉发脾气的牛见武今天也对怀玉格外的客气,尤其是赶制出几千枚掌心雷后,这家伙就跟个舔狗似的,一直围在怀玉身边打转,殷勤无比,就想得到明天送火药去军中的机会。

武君雅、许敬宗还犹豫着要不要下筷子,尝尝这贱肉。

牛见武硬起头皮,伸出筷子就夹了一大块回锅肉,这肉切的很薄,用的是猪后臀肉,俗称二刀肉,回锅,意为再次烹饪,这肉冷水下锅,加上葱段姜片,几粒花椒,适量黄酒煮到八成熟,取出晾凉,切成薄片,入锅煸炒,炒的颜色透明,略带翻卷,

加入备好的藠头、韭菜,一点豆豉。

怀玉火候拿捏的很好,这回锅肉那绝对是色香味俱全,跟那些人一锅骨肉乱炖绝对不同。

“嗯?”

“入口浓香,肥而不腻,不腥不骚,这真是猪肉?”

牛见武家也是豪强,比不得名门士族,可那也是代代富贵,他还真没怎么吃过猪肉,在他印象里猪肉不好吃,油腻、还有腥骚味,跟羊肉那真没法比。

而且有些人家养的猪跟狗一样是吃屎的,猪圈就是厕所。

这猪肉虽是段家散养放牧的,可毕竟是猪肉。

可刚刚送入口中这明明就是猪肉,却完全是意外的味道。

武君雅怀疑的看着他,“牛兄你这不非是故意骗我们吧?”

“你们不相信我,还不相信武二郎么?”

这话一出,武君雅也立马拿起筷子夹了一片成灯窝盏般的回锅肉片,他没夹其它的,怕其它的不好吃。

“咦,真的,真是妙啊。”

许敬宗犹豫了一下,也拿筷子夹一片尝,开始只咬了一点,细细品了下,把剩下那大半片直接扔嘴里咀嚼起来。

“简直是化腐朽为神奇啊!”

韦思仁见状,也只好夹了一块,结果不吭声了,吃完一片,又去夹。

实际行动证明,这肉确实不错。

怀玉却只是道:“看来你们真是没吃到什么好东西啊,枉身为名门世族,这猪虽然是放牧散养的,但这猪没有阉割过,味道还是差了很多的,我做的时候虽然也用了不少去腥之法,但······”

牛进武又夹了一个丸子,吃后觉得很鲜嫩,“谁家养猪还阉割?又不是牛马,这猪养个一年多就杀了,费那神做什么,再说请人阉割不要钱么,万一阉死了算谁的。”

“那就是你没见识了,猪肉要好吃,必须得阉割,不论公猪母猪都要阉,而且必须在很小的时候就阉,这样的猪养个一年左右,肉质最肥美,且不会有膻骚之味。”

牛见武夹了块红烧排骨,感觉这火候非常好,味道更是绝佳,不柴不烂,刚刚好。

“这猪肉已经让你做这么好吃了,还能更好吃到哪去?”

“就好比你吃野猪和家猪的区别,野猪肉很柴很硬,还有股很强的骚味,但家猪的就少的多,如果阉了,那味道更纯。”

猪肉可是后世餐桌上的主角,是个人会做饭的都会几道猪肉菜。

但唐人虽然养猪的人不少,连皇家都有专门的牧猪场,大的猪场得有几百甚至几千头猪,但真正会吃的人不多,皇家贵族们养猪也只是卖给市场,自己是不吃的。

牛见武几个,这个尝尝那个试试,结果发现每一道菜都很好吃,几个菜做的很美味也很精致,量不是很多,几个家伙都很能吃,尤其是牛见武,几筷子下去发现没剩下多少,便开始霸道的抢起来。

正在那龙争虎斗,结果一个声音响起。

“看来你们餐食不错啊,吃什么好东西,都快打起来了。”

随着话音落下,李世民一袭白袍居然出现在帐外。许洛仁、周绍范这两员太子大保镖随行,在他们后面点,北门长上的程处默、武怀义,侍御史马周也跟来了。

军器监段纶陪在太子旁边,还有个老熟人,殿中监卢宽。

怀玉等人赶紧起身拜见。

“都坐,”李世民上前瞧了桌上摆着的八个菜,吃的没剩下多少,样子倒是都挺好看的。

“孤听说神机坊今天赶制出了三千多枚掌心雷,一接到这消息,孤都坐不住了,赶紧过来瞧瞧。”李世民拍了拍怀玉肩膀,“二郎办事十分神速啊,忽忽赶来,连晚饭都还不来的及吃呢,给我也来副碗筷,就在这吃了。”

“给段监、卢监还有周将军、许将军、马侍御史、程统军、武别将他们也来副碗筷。”

李世民不客气的坐下,很是平易近人。

伸起筷子便夹了块溜猪肝。

韦思仁在旁边小声的提醒姐夫,“殿下,这几个菜都是猪肉烹饪,这几天大家很辛苦,武将军特意买了两头猪过来犒赏大家。”

“这是猪肝?”李世民吃出来是肝,但没想到是猪肝,“烹饪的很特别啊,很好吃。”

这位太子殿下并不是很在意吃的是贱如泥的猪肉,还伸筷子又夹了颗水汆丸子。

“来,一起吃,这些菜都挺好吃,哪个厨子烹饪的,孤要带回宫去。”李世民笑道。

“殿下,这些菜都是臣烹饪的。”怀玉赶紧道。

“你还能烹饪的这么一手好菜?”李世民惊讶,“上山学过道,会画符篆会炼丹还会医冶制药,这还能骑马打仗,居然还会烹饪,武二郎啊,你究竟还有多少本事?”

段纶几人也坐下来陪太子用餐,试了一下,结果都很惊讶,这菜确实做的不错。

“殿下,臣用军器监调拔来的硝石硫磺赶制了三千多枚掌心雷,把材料都用光了。火箭火弩一窝蜂、震天雷、毒烟球、爆炸蒺藜球等暂时是做不成了。”

李世民倒是一点不在意,反而很高兴能这么快赶制出一批掌心雷来。

牛见武也趁机请求押送这批火器到前线军中去,愿意亲自试用。

“先给孤试用一下。”

之前许洛仁试用,可是吃了个大亏,好多天耳朵都听不太清楚。

怀玉便引大家来到帐外,清空一块地方,然后搬来新赶制出来的掌心雷,随机抽取了十几个出来。牛见武兴奋的主动请缨试爆。

这家伙已经试爆过几枚,有了些心得,点火、抛掷,动作潇洒自如,扔完了还能从容自信回头,根本不用回头看爆炸。

轰轰轰的响声不绝,那威力明显比上次许洛仁试爆的那枚要强些。

“这次的硝石硫磺炭都经过提纯加工,比例也有所调整,更适于爆破,只是原料还太少,时间匆忙提纯还不够精,否则以更大的瓦瓶瓦罐装药,里面还可以装入一些碎瓷片烂铁钉等,点燃引线后以投石车投掷入敌军中,或是守城时于城墙上掷下,威力更强,除了爆破响声惊吓敌军人马,也还能直接杀伤敌人······”

李世民听了大为心动,嘴上却道,“不急,慢慢来,现在这批掌心雷用好了一样能有大用,你上次百来枚不就歼敌千五百骑么?”

“殿下,下官请求押运掌心雷去前线大营。”

李世民捋了捋胡须,“你带八百枚掌心雷,前往岐州柴大总管营中。”

“程处默,你带八百枚,去高陵你父亲营中。”

“武怀义,你带八百枚,去泾阳尉迟恭营中。”

“殿下,臣请求随兄长同往泾阳,”怀玉请求,他想顺便去龙桥看看老武,看能不能劝说他来长安。

李世民想了想却道,“武百骑去泾阳了,你就不要同去了,要不你去咸阳叔宝营中吧。”

如今关中到处都是突厥骑兵,李世民也担心万一这兄弟俩被突厥拦截,有个万一,那两兄弟都要没,朝廷点选府兵,独子都不要,有两个得留一个,这也算是惯例。

秦叔宝驻于咸阳,在渭桥南岸,那里紧邻长安,也更安全一些。

“掌心雷送到,教会他们如何使用后,你们便赶紧回来,”李世民指着眼前,“眼下硫磺硝石等材料不够,朝廷会马上各地征采,你说的那些威力更大的火器,孤可是十分期待!”

“明早出发,早去早回。”李世民特别交待,又让有司明天给这边送十头猪二十只羊犒赏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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